内建协〔2022〕172号
关于申报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价的通知
各盟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2〕17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推广应用的通知》(建质函〔2017〕268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工程应执行《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相关技术要求。
2、满足《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要求
1、本次评选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网上申报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价申报书》盖章版(附件2)和满足申报要求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性材料。
2、申报资料根据申报指南(附件4)进行申报。
3、文件及附件请从我会网站文件公告栏下载。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http://www.nmgjzyxh.com)。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9月5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2、各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申报资料的线上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出具推荐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于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网上初审推荐。
联 系 人:岑元元 高鹏程 吴亚轩
联系电话:0471-6682144(兼传真)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兴泰商务 广场T4号10层
邮 编:010051
邮 箱:nmjxzlaqb@163.com
网 站:www.nmgjzyxh.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价管理办法.docx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价申报书.xlsx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价应用成果评审申报书.xlsx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