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协〔2024〕100号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第五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盟市建筑业协会、相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第五批团体标准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内建协〔2024〕45号)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第五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17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为保证团体标准编制过程中各个环节顺利进行,请各起草单位将标准编制计划于4月29日前报送至我会,标准编制、发行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并严格执行《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1.1-2020)规定和要求,标准起草阶段应深入调查分析、实验和验证,切实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联 系 人:李名远 吴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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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